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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北京五福兴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8937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642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四二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生产延庆国光苹果等1219个产品的8937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转载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原文地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8/21/art_2089_201140.html